【橡胶助剂产业网】10月23日消息,山东省广饶县一家轮胎制造企业因金融债务问题面临经营挑战。根据广饶县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限制消费令,山东金旺达轮胎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赵光玉因未按期履行超过515万元的还款义务,被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据悉,这起案件源于交通银行东营分行与山东金旺达轮胎有限公司等方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号为(2025)鲁0523执1158号的执行案件于今年5月8日立案,涉案总金额达5,156,041.63元。因企业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下达了限制消费令。

据橡胶助剂产业网了解,此次限制消费措施实施后,山东金旺达轮胎有限公司及赵光玉本人将不得进行包括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在星级以上酒店消费以及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九类高消费行为。这一司法措施的实施,标志着企业当前面临着较为严峻的经营压力。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金旺达轮胎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地处被誉为"中国轮胎之都"的广饶县,主营业务涵盖农用车轮胎、载重车轮胎及工程机械轮胎的制造与销售。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纠纷的被执行方还包括东营市华强橡塑有限公司、山东大王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当地企业,显示出这可能是一起涉及区域担保链的关联债务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