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助剂产业网】11月11日消息,11月6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商业秘密维权的进展公告。根据公告,其子公司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三名前员工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分别被判处六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合计3200万元罚金。

根据司法机关的判决,三名被告人中,刘建良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200万元;赵泽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江书安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法院同时裁定,对三人已退缴的违法所得2232.0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并对赵泽权、江书安尚未退缴的违法所得467.95万元继续追缴。
据橡胶助剂产业网了解,此案涉及一项价值重大的“大型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工艺技术”。该技术最初由云南新立于2007年6月以约1.42亿元从德国钛康公司引进,后续累计投入27.17亿元建成了配套生产线。三名被告在云南新立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该项核心技术秘密。
值得关注的是,刘建良曾担任公司董事长,赵泽权和江书安则是核心技术人员。三人将窃取的技术秘密带离公司后,与河北燕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在此过程中,刘建良累计获利1080万元,江书安和赵泽权各分得810万元。

案发后,刘建良主动向公安机关全额退缴了违法所得,赵泽权退缴712.798万元,江书安退缴439.252642万元。此外,该案还有两名重大嫌疑人堪振华、刘福东在案发后潜逃,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二人进行通缉,追捕工作仍在进行中。















